English  |  正體中文  |  简体中文  |  全文筆數/總筆數 : 18278/19583 (93%)
造訪人次 : 1023597      線上人數 : 624
RC Version 7.0 © Powered By DSPACE, MIT. Enhanced by NTU Library IR team.
搜尋範圍 查詢小技巧:
  • 您可在西文檢索詞彙前後加上"雙引號",以獲取較精準的檢索結果
  • 若欲以作者姓名搜尋,建議至進階搜尋限定作者欄位,可獲得較完整資料
  • 進階搜尋
    請使用永久網址來引用或連結此文件: http://nhuir.nhu.edu.tw/handle/987654321/5874


    題名: 當「稀有」可能不再「稀有」:重返廣播電波頻譜「稀有性」的規範立論
    作者: 林承宇
    關鍵詞: 公共利益
    電波稀有性
    傳播法規與政策
    廣播頻譜
    頻譜管理
    日期: 2007-01-01
    上傳時間: 2010-12-20 14:46:40 (UTC+8)
    出版者: 南華大學傳播學系
    摘要: 本文著力的論點在於以資源有限作為規範立論的依據,在面臨「資源調整」或「資源增加」的科技發展結果時,規範立論所受到的挑戰應否改變?換言之,規範立論所倚賴的「稀有性」理論在面臨科技的重整後是否有改變的必要?而這個改變應該是什麼?是「本質上」的移轉?亦或只是「調整性」的轉變?針對上述的問題意識,本文試圖尋找出規範廣播電波頻譜的真正意涵,嘗試從台灣實際的規範狀況出發,與過去的相關理論基礎對話,以擘畫未來規範廣播電波頻譜的立論根據。本文初步的發現為︰以稀有性、公共財的論點作為規範廣播電波頻譜的規範基礎,在科技發明與財產權觀點的轉移下,可能面臨相當的挑戰,未來可預見的情況是,只依據這些論點作為規範的理由只會相形薄弱。本文以為,從民眾近用媒體的觀點出發,強化電波頻譜係屬「公共資源」的本質,並深化公共資源作為服務「公共利益」的社會價值立論,應可作為未來規範廣播電波頻譜的基礎理論架構。而深化此理論基礎作為規範廣播電波頻譜的架構會比「稀有性」或「公共財」等立論依據更具價值。
    關聯: 傳播與管理研究
    6卷2期
    顯示於類別:[本校期刊] 傳播與管理研究
    [傳播學系] 傳播與管理研究

    文件中的檔案:

    檔案 描述 大小格式瀏覽次數
    3022060203.pdf75KbAdobe PDF862檢視/開啟
    index.html0KbHTML302檢視/開啟


    在NHUIR中所有的資料項目都受到原著作權保護.

    TAIR相關文章

    DSpace Software Copyright © 2002-2004  MIT &  Hewlett-Packard  /   Enhanced by   NTU Library IR team Copyright ©   - 回饋